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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化州严查快处扶贫领域的“蛀虫”

    信息发布者:化橘红之乡
    2017-02-22 15:56:51    来源:茂名日报   转载

    化州市杨梅镇杜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陈建东,支部委员、村委会副主任陶里坤,支部委员、村委会委员黄兴泽,原支部委员李少琼合伙截留私分扶贫资金,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,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……近日,化州市纪检监察网发布了一则反腐快报,打响了该市今年开春扶贫领域惩贪治腐的第一炮。

      据了解,去年以来,该市出台了《关于加强精准扶贫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意见》,制定了“四个公开”和“十二个严禁”的工作纪律要求,为精准扶贫工作设标尺、划红线;以农村基层党员、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排查整治为抓手,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,在基层织起紧密的“监督网”,对精准扶贫工作实行全覆盖、立体化、零容忍的监督,重点整治和查处为官不为、截留挪用、虚报冒领、侵占贪污、套取私分、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。

      为有效遏制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态势,该市坚持集中精力优先查处的原则,对涉农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,发现一起,从严从快查处一起,并公开通报曝光,及时发出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。如刚刚公布的杨梅镇杜村4名村干部合伙截留私分扶贫资金的严重违纪问题,该市纪委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,在短短两天时间内就查清了相关问题,并作出开除党籍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决定,查处力度之大、速度之快得到当地群众拍手称好。

      与此同时,该市坚持“一案双查”,严格责任追究,先后对扶贫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的1名原市扶贫办主任和1名镇党委委员进行了严肃问责,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2名镇党委委员和2名副镇长进行了责任追究,有力压实各级党委(党组)和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担当,形成整治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整体合力。

      去年以来,该市已排查出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67条,转立案17件,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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